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汝阳县玄武岩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创路2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占地面积******有限公司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化验区、餐厅、原料存放区等。主要产品为玄武岩短切纤维、玄武岩连续无捻粗纱,主要生产技术为纤维池窑拉丝技术。总投资2456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烘干有机废气、浸润废气和食堂油烟。烘干有机废气和浸润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专用烟道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汝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汝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高噪声生产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铂金废漏板、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暂存后定期外售;铂金废漏板直接交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车间物资库应采取防渗措施,危废间采取防渗措施及设置围堰,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六)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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