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监表[202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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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编制的《汝阳县玄武岩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有限公司场地,主要产品为玄武岩短切纤维、玄武岩连续无捻粗纱,主要生产技术为纤维池窑拉丝技术。总投资2456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烘干有机废气、浸润废气和食堂油烟等。烘干有机废气和浸润废气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专用烟道排放,达到《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汝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汝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高噪声生产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铂金废漏板、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铂金废漏板、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地下水导则重点防渗区要求,对项目车间物资库、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生产前应依规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报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监督。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