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审函光〔2025〕6号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有限公司水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水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和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水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寨里镇桃林村下角组。建设规模:年产腐熟污泥15000t/a。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2万元。
一、根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混合搅拌区单独密闭车间并设置集中抽风,发酵槽设置全封闭槽体并设置集中抽风。对生产过程中的恶臭进行集中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排放浓度参照“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要求,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排放浓度≤30mg/m3,速率≤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5mg/m3,速率≤0.1kg/h;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无量纲))。采用全封闭式槽车,使用高强度、耐腐蚀的密封材料,对运输车辆的接口、舱门等部位进行密封处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粪污泄漏和恶臭气体逸散。为进一步防治项目生产过程对厂区外道路大气污染影响,要求厂区南侧(邻近南侧道路)种植大型乔木林缓冲绿化带,强化该区域的生态防护层级。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不外排。施工场地应设隔油池和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及渗滤液经车间集水沟或收集管收集至废水回收池,废水最终回用于混合搅拌阶段,不外排。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回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使用低噪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对生产厂区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粪污搅拌混合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发酵槽设置排水管,渗滤液收集至废水回收池,定期检查地面、排水沟/管防渗是否破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依法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