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管理工作,确保涉及一般湿地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授权事项通知如下:
******林业局负责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一般湿地出具书面意见。
******水利局负责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河流、湖泊、水库等范围内的一般湿地出具书面意见。
******林业局备案。各有关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湿地保护与管理职责。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