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外〔2025〕2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吕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
一、遴选目标
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聚焦生产、加工、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等环节,遴选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国优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业国际贸易资质的经营主体。近5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产业集聚度高。产业链完备,上下游高度协同,生产经营规模大,出口额高,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市场中占比较高。近3年(2022-2024年)年均出口额原则上达到300万美元以上。对于脱贫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出口特色鲜明且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主体,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生产标准高。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重视国际国内认证认可,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LAL清真、GAP良好农业规范、海关 AEO等相关认证。
(四)出口附加值高。注重引进先进设备,强化科技研发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出口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五)品牌认可度高。注重挖掘和打造特色企业文化和产品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品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名牌等品牌,在美国、欧盟、日韩、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注册国际商标,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
(六)综合服务水平高。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公司+种养殖户”、直接雇佣农户、签订订单农业、产业链合作等多种模式深度联农带农,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收,促进乡村产业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三、有关要求
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务必于2025年4月17日前按要求报回农业************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任小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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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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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3).pdf
2、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