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P2021-9号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岸兜村,地块面积1440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2285°,北纬:24.82845°。该地块属于耕地用途变更为住宅。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晋江市P2021-9号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晋江市P2021-9号地块历史主要用作耕地、临时房、空地,临时房用于看守耕地、农具存放******有限公司用地与晋江市P2021-9号地块为同一地块,地块无工业企业使用历史,判断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晋江市P2021-9号地块[住宅]的建设。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