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有关工作要求,开展2025年度法治宣******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2025年法治宣传视频采编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四、 预算资金
¥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 购买内容
昆明市商务局2025年法治宣传视频采编服务
六、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备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宣传报道内容的能力,相关服务人员拥有新闻采编资质。
(七)具备提供法治宣传视频采编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九)对昆明市商务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十)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目标要求
(1)配合开展法治宣传,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法治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法治宣传产品等。
(2)应采购方要求,完成法治宣传教育拍摄及制作的宣传视频及短片等视频产品,需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视或新媒体平台播放、刊播及推送。
(3)根据采购方需求,在市级主流媒体为市商务局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图文、短视频等形式的推广与宣传。
九、 公示时限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
十、 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8室,联系人:张思豪,电话:0871—******,电子邮箱:******
十二、 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2025年法治宣传视频采编服务》购买服务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 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市商务局。
(五)材料评审。市商务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