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2025-073
******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检察院拟建设“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本项目包含:指挥中心显示系统、指挥系统,音视频系统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01 |
******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68号院15幢9-1701 |
276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梁学林、张菊香、田全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14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址:伊川县鹤鸣路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6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