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办法》的通******学校申请增设培训项目事项,我局决定予以批准。
增设培训项目:
五、四级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三级健康管理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专项能力:康复护理、老人陪护、刮痧保健、拔罐保健。
特此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止,共7天。
3.受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7室;
4.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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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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