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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及治理成效评估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江门市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及治理成效评估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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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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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及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按照国家、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评估工作要求与指南,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动态更新监管清单,为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监管奠定基础;同时对年度治理任务目标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治理评估,掌握江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排查标准,结合《广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江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等要求,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和清单动态更新工作。重点核实各县(市、区)建制镇的行政区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且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或不足200平方米但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以镇级工业园周边、镇圩为重点区域,结合通报、信访等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线索,通过资料收集、走访群众、现场勘验、监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开展排查识别,重点识别更新人口密集、河流分布密集、水质要求较高等区域,可通过无人机、地图类App等技术手段,提高排查效率。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排查识别,分析主要污染成因,提出水体治理建议,形成江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报告。

  2、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广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评估方案(试行)》(粤环函〔2022〕21号)等要求,对往年度已完成治理的14条市、县级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掌握江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系统整理治理方案、治理工程资料、水质监测报告及水体治理前后影像资料,形成“一水体,一档案”资料;

  (2)开展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的调研评估,现场核查治理完成情况,结合水体黑臭现状、村民满意程度、水质监测数据、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全面评估治理成效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系统总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形成江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报告。

  (二)预期项目成果

  1、江门市2025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报告;

  2、江门市2025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如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评审分数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沈小姐,0750-******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



  附件:

  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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