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水利局供氧服务项目。
(二)业主单位:******水利局。
(三)最高报价:20万元。
(四)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地点:拉萨城区。
(六)服务内容:******水利局89名编制内干部职工提供医用氧气供应服务。
(七)服务要求:供应氧气必须是医疗用氧,不得以医用氧气之外的其他氧气代替,医用氧气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纯度≥99.5%)。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小微企业提供免税相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服务商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服务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生产厂家有效期内《药品生产许可证》。运输要求:提供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文件要求
本比选响应文件格式是本次比选的规定格式,详见附件1。报名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准备两套完整的比选响应文件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密封送达报名地点或EMS邮寄送达报名地点,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1.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最低价法进行比选,评审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详见附件2)后,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单位。
2.报名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报名单位的报价(报价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报名单位报价均值的50%视为明显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限期提供证明材料供评审小组参考,未按期提供的或提供材料无法证明的按无效比选响应文件处理。报价高于最高报价的按无效比选响应文件处理。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1巷3******水利局(21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水利局2025年度供氧服务商比选响应文件
2.资格审查表
******水利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