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ZX-2025-LG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第一批财政奖补LED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 年8月14日 16时00分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 年8月18日 16时00分 2 评分标准《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属于“中国节能产品”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中国节能产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3 评分标准《检测报告》 1、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锂电池、光伏组件、灯杆、光源部件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其他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且符合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相关合格检验报告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太阳能路灯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专利的得0.5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1、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锂电池、光伏组件、灯杆、光源部件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其他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且符合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相关合格检验报告的得12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太阳能路灯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专利的得0.5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5日11时00分 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8月1日23时59分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并对本项目评标办法进行澄清。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最新的澄清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街道站前路天书酒店旁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郊路安顺市印刷厂内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瑞扬
电 话:0851-******
附件信息:
179.5KB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ZX-2025-LG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第一批财政奖补LED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 年8月14日 16时00分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 年8月18日 16时00分 2 评分标准《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属于“中国节能产品”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中国节能产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具体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3 评分标准《检测报告》 1、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锂电池、光伏组件、灯杆、光源部件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其他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且符合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相关合格检验报告的得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太阳能路灯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专利的得0.5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1、投标人提供近3年以来锂电池、光伏组件、灯杆、光源部件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其他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且符合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相关合格检验报告的得12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太阳能路灯相关专利的,每提供一项专利的得0.5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5日11时00分 2025年8月19日11时00分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8月1日23时59分 2025年7月25日 00时00分到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要求,现删除招标文件中政策性加分,并对本项目评标办法进行澄清。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最新的澄清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街道站前路天书酒店旁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郊路安顺市印刷厂内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瑞扬
电 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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