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8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服务地点:信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信财公开招标-2025-18-1 | 详见招标文件 | ******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1号楼1-2号 | ******.00 | 元/年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食堂公务灶及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冬平(采购人代表)、胡积保(组长)、庸丽、刘开德、
匡效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716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风景管理区北湖风景区石子岗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晋婷婷
联系方式:0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婷婷
联系方式: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