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成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项目已由******建设局以成建字【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D2025-005
2、项目名称:成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项目
3、建设地点:******小学教学楼1楼
4、建设规模:
(1)建筑与装饰工程:门头39.16平方米、PVC 覆膜广告墙312平方米、模拟法庭背景硬包28.08平方米国徽1个、木饰面生态格栅墙面28.08平方米、普法警示体验区隔墙 39.28 平方米、封窗 16.2平方米、封门 4.14平方米、套装门16.56 平方米/8 套、模拟法庭讲台 8.33 平方米、包暖气片22.79 平方米、乳胶漆1218平方米、过道吊顶 287平方米、模拟监狱石膏板隔断8.9平方米、模拟监狱不锈钢隔断8.4平方米、成品购置1项;
(2)电气改造工程:电路改造1项、方型吸顶灯矩形罩30套;
(3)拆除工程:墙面涂料面拆除1218平方米原有装饰拆除及外运1项、原有旧家具搬运1项。(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实施方案以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合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9.1、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10、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0.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10:00—2025年6月1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10.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成县分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11.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11.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成县分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公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县司法局
地址:陇南市成县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成县分公司
地址:陇南市成县城关镇西滨北路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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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公告-成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