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桂东大道北片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发改委以******发改委发〔2021〕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桂东大道北片区功能性照明、环湖景观照明、车行道灯光照明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390万元。
2.4 招标范围:(1)包括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2)对原有照明工程(具体范围由招标人指定,下同)设施设备管线等进行梳理、调试,并与新建照明工程融合,满足三级控制节能要求。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①、②项其中之一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14楼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朱晓波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38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桂东大道北片区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100864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065-001807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69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693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