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36;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461号
******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以总建筑面积进行结算,61.45元/m2(******.57元)
最高限价:以总建筑面积进行结算,61.45元/m2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管理、协助项目报批报建、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协助招标活动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 、风险管理 、收尾管理,建设单位要求完成的本项目其他工作;设计优化;全过程造价管理: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方案比选;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5.2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5.3采购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完成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4个月),后期现场配合招标人接受上级部门审计检查工作。
5.5服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等)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2)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造价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我要投标”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时间。
2.地点: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2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2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十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0时00分。
3.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4.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7.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东郊路2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中州路东万象路北中州御府20号楼106铺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