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加强园区食堂的管理,保障园区干部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隆平高科技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隆平高科技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蔬菜、肉类、禽类、水产类、干货类、粮食类、奶类、豆制品类、水果类、食用油类、调料类和配料类等)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具有相应供货条件、满足供货要求、信誉和营业作风良好的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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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蔬菜类: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22、GB2763-2021规定
肉类: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禽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包装的设计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要求
水产类:符合相关产品及检测等标准
粮食类: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大米》标准,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
奶类(含酸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 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032标准
豆制品类: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类:符合GB1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食用油:添加剂使用、重金属及有害微生物含量等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调料类和配料类: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T-469)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三、技术规格:(1)蔬菜在配送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进行采样检测,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中标人承担。
(2)蔬菜水果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3)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新鲜瓜果蔬菜,瓜果蔬菜可溯源,由中标人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瓜果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
(4)中标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 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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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地点:每个需货日6:00以前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3、食材供应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一天一次。采购人提前1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清单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清单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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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
★4、供应商承诺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针对本项目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按照合同签署日期购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格式自拟)。在供货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产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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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数量(重量)以采购人验货过磅签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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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第一次采购人有权在4小时内与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进行约谈,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第二次处以所送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服务期限两年)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3、中标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或中标供应商违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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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