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余庄前A-10-5-2地块项目室外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2025]001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南城余庄前A-10-5-2地块项目室外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2025]001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 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丽水南城余庄前A-10-5-2地块项目室外电力配套工程。本工程公变规划建设规模1600KVA,新建2×800KVA公变配电房1座,低压电缆分支箱8只,低压计量箱26只;新建2×?75CPVC电缆管道80m,Z1-15电缆井4只;共敷设?75×9.5mmCPVC电缆保护管160m。
******小学北面。
2.3招标范围:负责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负责从红线外电力接驳点(若因供电方案变更或临时供电等因素导致电力外线增加工程量,由甲方承担),到变配电房,再从变配电房低压出线柜到楼栋内电表箱(含电表箱),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报装、直至移交电力部门;配合甲方完成竣备资料移交;负责红线外工程施工的报批、实施、场地恢复,相关协调费用及补偿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4最高投标限价:******元
2.5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业主证明材料;3.工程合同;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阅本次招标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9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注:未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bszn/sec.html)办事指南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57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 2 号楼(南面)2 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丽水市庆春路909号光辉文教五楼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吴晓枫、金标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