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幼儿园天湖明月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CG25080
******幼儿园天湖明月分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 | ******.00 | 项 | 批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特定资格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
3.方式: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根据《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代理机构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且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4.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网站:工采通平台(******)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嵛山路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联系方法: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联信财富广场B-3幢1梯515室
联系方式:小吴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日期: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