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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下述①或②或③的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本项目不适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以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施工、运营的单位均不得多于2家;(3)项目的运营任务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若有)共同承担,不得只由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承担;(4)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29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2,658,82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C类) |
开标时间 | 2025-08-29 09:00:00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福清分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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