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083721-1209
原合同编号:ZBJ-******083721-1209
二、合同名称:ZBJ-******083721-1209
原合同名称:ZBJ-******083721-1209
三、项目编号:3666d8e45bec463881f******f29939
四、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费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冈县环卫站
地址:青冈县学府街和心怡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0-17号中昊格兰云天B区二期C8栋1单元9层3号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计划支付时间有变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有限公司费用 | 1,125(吨) | ¥80.00 | ¥90,000.00 | 1 .在10日内完成1125吨生活垃圾的转运工作,按照环保要求运输到专业场地内进行处理。 2清运作业所需车辆、钩机、山推、塑料布、人工等均由乙方负责;遵守交通规则、禁鸣喇叭的规定,投标单位自付人工和油耗以及其他费用,投标单位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服从采购人对生活垃圾清运行为的一切管理和规范,供应商应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在垃圾清运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采购方不承但任何责任。 4 清运垃圾时爱护公共设施,如因作业发生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5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章制度执行。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 承诺因中标公司原因出现生活垃圾的流失,泄露及扩散由中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采购方损失 |
合同金额: 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6日至2026年03月26日
履约地点:青冈县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9717d69e34617f484244ee7de02b0660.pdf
青冈县环卫站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