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标段(包)名称:振安区九连城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58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要求提交******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银行。 2.修改付款方式: 1)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预付款的相关要求. 2)修改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核后按照财政拨付进度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8%,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迟方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