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5-00281
******学校监控系统改造升级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及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具体内容以最新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龙岗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学校监控系统改造升级(ZCBN-南郑县-2025-************)-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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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5-00281
******学校监控系统改造升级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及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具体内容以最新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龙岗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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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系统改造升级(ZCBN-南郑县-2025-************)-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