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湘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州市湘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总承包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部分“②施工员:同时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得5 分。”是否理解为应同时提供施工员的岗位证、职称证、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同时提供上述四类证书才可得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澄清答疑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管理局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联 系 人: 曾飞阳
电 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靳江路50号中建智慧产业园二区11号栋
联 系 人: 龙姣云、雷涵
电 话: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