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宏骏[2025]招第FD003号
项目名称:硖门乡政府综治会议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69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9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硖门乡政府综治会议室设备采购 | 1批 | 186943 | 否 | 186943 | 免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45至17: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方式:通过现场方式购买的,请投标供应商购买************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瑞云路10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5栋4梯1113室
联系方式:赖先生、联系电话:******、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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