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国村村部门前道路、15组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集体(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爱国村;
2.工程规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60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爱国村村部门前道路、15组长江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维修一事一议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老路面、路基平整、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原有设施保护、排水、老路维修加铺5cm沥青等为完成本工程而实施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的复印件。
特别提示: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因弄虚作假、串标等原因被列入招标人或崇川区失信企业单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注: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报名的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2025年8月11日11时00分前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董安国,联系电话:******,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单位。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街道爱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455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