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GC************01001
******居环境提升项目
各投标人:
我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18:00分发布了******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征得招标人同意,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详细评审 2.2.4
主要地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评审(本子项评审满分8分)”“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主要地方性材料单价合理性评审表”所列内容进行评审。”
更正为:“评委根据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人格式中的“主要地方材料单价报价表”所列内容进行评审。”
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主要地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评审(本子项评审满分8分)”,评分规则中的提到的“投标人主要地方性材料单价合理性评审表”、“投标人地方性主要材料单价合理性评审表”均指以上更正中注明的表格。
评标办法中,评委评分使用的表格A-9及“主要地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评审得分汇总表”评审内容均指以上提到的评审内容。评委在评审中,将根据以上更正中注明的表格内容进行评分,并将对应得分填写到评标办法中表A-9及“主要地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评审得分汇总表”中。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见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投标人按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标认定。
3、本次补遗发布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