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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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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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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114-00031-001-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114-00031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61-1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街1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数字化成果交付及兼容性要求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档案数字化成品可与采购人现有的电子档案管理软件(软件版本:紫光启明TH-ERMS电子档案管理系统V9.21,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16,数据库:Oracle 8.2)实现挂接并正常使用,数字化成品应存储为 JPG 格式及双层 PDF 格式。其中,双层 PDF 格式需满足正常挂接至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且保证能够在该系统中实现全文检索应用功能,不得与软件原数据库数据产生冲突。中标方应在项目实施前,对现有软件系统进行详细调研与评估,制定详细的对接方案并提交采购人审核,确保对接工作顺利进行。在项目验收环节,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数字化成果测试报告,证明数字化成品在挂接及检索等功能上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字化成果与现有软件系统存在兼容性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整改,直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2.培训及设备支持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完成后,应免费为采购方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数字化著录及成果挂接档案管理系统相关培训,确保采购方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内容应涵盖档案数字化流程操作、著录信息录入规范、与现有软件系统挂接的步骤及常见问题处理等方面。培训计划需在合同签订后的 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计划实施培训。为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中标方需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1年内,向采购人免费提供至少2台性能良好的高速扫描仪设备(设备型号需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用于支持采购方在培训及后续操作练习中使用。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设备的所有权归中成交供应商所有,培训结束且设备使用期满后,中标方应及时收回设备,除非采购人提出合理续租请求且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采购人无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3.人员配备供应商须设置专职项目经理1名,具有1年以上在地市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从事数字化工作的经验,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进行期间常驻采购单位且只能负责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19,500.00元

合同金额:719,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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