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CG-FD【******】
项目名称:白琳镇翠郊村乡村振兴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交付日期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白琳镇翠郊村乡村振兴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 1项 | 500000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服务 | 5000 |
注:
1、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鼎诚楼三梯606)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账号:************
******有限公司
2、E-mai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福鼎市白琳镇翠郊村亭后7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联系方式:王晶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晶
电 话: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