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镇财采购JC-2025-84-1 |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1标段 | 750050 | 750050 | 是 | 750050 |
2 | 镇财采购JC-2025-84-2 | ******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2标段 | 579950 | 579950 | 是 | 579950 |
第1标段:农药采购:
1)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379件;
2)12%甲维·虫螨腈悬浮剂189.5件;
3)5%虱螨脲乳油189.5件;
4)20%多杀霉素悬浮剂10.575件;
5)井冈·枯芽菌可湿性粉剂70.5件。
第2标段: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
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82850亩,作业地点:安子营、侯集、郭庄、杨营、张林、贾宋、马庄、晁陂等8个乡镇;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3免费质保期:1标段2年;
5.4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第1标段: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
第2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服务完毕;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8 第1标段: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农药产品须 “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第2标段: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与作业能力相匹配的植保无人机数量证明(或发票)、飞防操控手的合法证件等。
3.9 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谈判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