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支持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35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子项目一: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智慧水务2)子项目二:漳州市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4207.8171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最终审定的本项目结算审核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最终审定的本项目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1.4%。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59.7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1 00:00:00至2025-08-22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发展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西36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城国际1幢2单元2809,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沈、小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福建漳州市胜利东路发展广场21楼、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门牌:漳浦县绥安镇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