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JR-闽JF-2025招字01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85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鼎食品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3(年) | 185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银行),账号:******有限责任公司福鼎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复印件至******。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报名获取(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报名后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1日09:30******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1日09:30******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办公楼9-10层
邮编: 355200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邮编:355200
联系人:周丽娟、李桂花
联系电话:******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福鼎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银行) |
银行账号:2010 0022 5294 383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