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板湖镇2025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阜宁县板湖镇2025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标 (即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现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标 (即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投标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修改,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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