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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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主城区范围内 2.2 控制价(估算价):71.2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5.6784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福鼎市主城区范围内,对天湖路与江滨路交界红绿灯处、天湖路435号、玉门南路鼎盛庄园对面、朝晖路及铂金华城旁山下87号等城区零星区域进行排水改造;对水北中途泵站、岙里中途泵站、双拥公园后门截污泵站、福华名苑截污泵站、后胆溪截污泵站、三联污水厂泵站、铂金华城中途泵站进行等地方进行潜水泵更新改造。 2.4 工期要求:2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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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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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依据《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要素包括: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投标人需具有投标人上季度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证明材料:投标人需上传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分值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上传近3年来完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其业绩不计)、依法纳税、社会公益贡献。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6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