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96;LBGZ[2025]185-ZC133
2、项目名称: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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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5]185-ZC133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B618 |
38.90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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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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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宝市批而未供批文分类清理工作项目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达到合格 |
按照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安排,有序推进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通过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达到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军星(组长)、刘雪梅、茹钊(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661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悠
联系电话:0371-******
机构代码证:************8Q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中 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联系电话:******
采购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北角财富公馆西单元25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