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源头砂石运输服务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8-01金安区源头砂石运输服务商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2025-206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源头砂石运输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街道
中标金额:费率97%(约******.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源头砂石运输服务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砂石原料运输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林芳、刘志、陆宏发、赵晓兵
六、中标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28分。
2、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委员会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