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完成2024-2026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现进行价格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资源局2024-2026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项目基本情况概况
1.文书档案需整理装订数字化三年累计约24000件。
2.专业档案需整理装订数字化三年累计约1800盒,每盒约150页。
3.档案数字化扫描三年累计约450000页。
4.专业档案仅需整理装订三年累计约1500盒。
5.三年总价预算不得超过50万元。
以上档案最后均按实际数量结算,且本次数字化所需档案盒及各项档案装具均由供应商提供。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需提交报价表(按照附件中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档案整理数字化各项目单价和三年总价)。
4.供应商报价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市级或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具备乙级资质的企业还应具有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工期要求
每年签订项目合同后4个月内须完成上年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并验收合格。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采购合同分为三期进行签订,第一期的服务期为2025年期间,第二期的服务期为2026年期间,第三期的服务期为2027年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期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履行第二期和第三期的采购合同。其中2024年文书档案电子目录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2025年文书档案电子目录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2026年文书档案电子目录需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
(四)技术要求
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福建省《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等文件要求。
(五)成果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需提供3种数据格式(TIFF格式、JPG格式、PDF格式),其中:双层PDF格式上传服务器(由供应商负责挂接),多页TIFF格式、JPG两种格式分别备份在硬盘(采用希捷或是西部数据品牌、容量1T)、DVD光盘上各一套。所有备份数据的硬盘和光盘均由供应商提供。
二、时间要求
本次价格调查作为我局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价格参考,请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26 日17:00前,将报价函(需******资源局403室宁德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
三、公告发布时间和地点
******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四、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联系人:宁德市自然资源档案中心,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
******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附件:2024-2026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报价表
******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