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9月25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 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9 | 董传润 |
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企业业绩 |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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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杭州市临安区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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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9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拟派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少于6人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拟派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少于6人 |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委派交通工程技术负责人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混凝土坝的水库工程)证明材料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混凝土坝的水库工程)证明材料;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委派交通工程技术负责人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新建坝高70米及以上混凝土坝的水库工程)证明材料 |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低于一至四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临时工程)的 2%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5.3投标报价中,******委员会一致认定,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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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电话:0577-******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水利局 电话:0577-******
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话:0577-******
******改革局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