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赣榆区互花米草除治及管护服务劳务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拟参与2025年赣榆区互花米草除治及管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为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需在中标后将本项目合同按照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并在投标阶段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明确分包意向单位。******有限公司中标,将与分包意向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为预先选定分包单位,现对2025年赣榆区互花米草除治及管护服务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赣榆区互花米草除治及管护服务劳务施工项目;
2.2 工作地点及内容:工作地点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沿海区域,主要从事互花米草的人工刈割、拔除等(劳务单位自备简单工具、防护用品等);
2.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规模化除治期约100天,之后进入管护阶段(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服务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和标准高效完成除治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108万元整(综合单价180元/人/工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注:
1.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人员的工资、保险、补助、食宿、福利费等)、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2.该项目作业地点为赣榆区沿海滩涂区域,受潮汐影响,作业时间不固定,单工日工作时长未满(或超出)8小时,结算时进行相应增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提供资质证书;
3.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3.6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要求:人工刈割人员不少于60人(拟投入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详见附件)。
注:1.本项目高峰除治期所需劳务人员不得少于60人,投标人需保证合同期内随时能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及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7 月 29 日至2025年 8 月 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报名后获取;
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苏海集中采购平台中办事指南中的视频操作。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旅游局3楼
联系人: 杨洪波
电 话: 0518-******
******办公室电话: 0518-******(备用)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集团采购平台网“办事指南”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