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乡闽台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谈判邀请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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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坪乡闽台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单位为******委员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54万元;
2.3. 采购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采购范围和内容:上坪乡闽台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所需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规模: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业绩要求;
2.4. 采购预算价:544491元;
2.5. 投标最高限价:预算价可竞项目最低下浮率Kmin=4.00%【最终谈判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等于最低下浮率(即K≥4.00%),否则竞标将予以否决,在此前提下,以最低谈判报价(最高下浮率)作为定标依据。】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注册地在永安市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采购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供应商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3.8.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7月 31日 08:30:00至2025年8月4日 23:59:59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使用费3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采购项目电子采购文件使用新点首次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最高下浮率中标法)。
5.2本采购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6. 谈判保证金的提交
6.1.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适用。
6.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6.3.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闽发改规[2023]3号、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文件规定,采购人决定本项目实施免缴谈判保证金,各参与的供应商,应在上传首次响应文件时及制作首次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有关单据位置,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须同时提供(1******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2******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3)按采购文件格式编制提交免缴谈判保证金承诺函。)若供应商存在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的,则应按照第八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免缴谈判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足额补缴谈判保证金。
7.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8月5日 9: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首次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完成首次响应文件解密。
7.2. 逾期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9. ******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有限公司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凡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视为自动认可本条款约定,具体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11. 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400-998-0000
交易场所(开标地点):******有限公司
******街道埔岭路66号(4楼416室)
联系电话:******